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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达不成协议房屋被认定违法建筑诉讼(二)(图文)

时间:2020-02-11 21:23:34  来源:www.ah64580.com  作者:本网编辑

童老系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半汤行政村土王村村民(原属于安徽省巢湖市)在自己的房屋内居住生活几十年,生育有一儿一女,均在当地合法建设房屋生活多年。因某某学院扩建项目需要征收拆迁房屋。房屋经过丈量登记和三榜公示。

征收拆迁达不成协议房屋被认定违法建筑行政和解案(二)
 
 
 
 

 

征收拆迁达不成协议房屋被认定违法建筑行政和解案(二)
  相关征收拆迁办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商补偿事宜。因老人家女儿家(多年前外嫁但户口未迁出仍然在当地)安置补偿与征收拆迁部门存在分歧,童老一家均未与征收拆迁部门达成补偿协议。

  2018年8月24日,童老得知巢湖市规划局作出巢限拆字安巢经开区2018第009号限期拆除通知书,认定童老居住的房屋系违法建设,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强制拆除。同时,童老儿子,女儿均收到巢湖市规划局作出内容相同、编号相连的限期拆除通知书。

 
  童老一家不服,找到国恒律师事务所陈丹丹律师代理征收维权事宜。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积极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巢湖市规划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代理律师指出巢湖市规划局超越职权做出的限期拆除决定缺乏事实依据,程序违法,行政行为不适当。同时与征收拆迁部门保持沟通,指出给予童老女儿家安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童老、儿子童某平、女儿童某凤撤回起诉。
征收拆迁达不成协议房屋被认定违法建筑行政和解案(二)
 
 
 
 

 

征收拆迁达不成协议房屋被认定违法建筑行政和解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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