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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确认 无为市姚沟镇政府于2020年8月26日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违法

时间:2024-10-17 13:31:54  来源:无为市司法局  作者:国陈

  无为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无政复决字[2020]29号)

  被申请人:无为市姚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无为市姚沟镇。

  法定代表人:钱刚 职务:镇长。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予公开答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于2020年9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姚沟镇政府作出的不予公开的决定。依法责令姚沟镇政府限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申请人称:建设村村通道路大部分建设款来源于农民集资,而村干部套取国家补贴款私分,严重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申请人于2020年7月11日向姚沟镇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将新城行政村所有村村通项目的政府补贴等内容进行公开。而姚沟镇政府却以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为由,决定不予公开。申请人认为姚沟镇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该答复书并依法责令姚沟镇人民政府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被申请人称:沈某某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为新城村村村通项目政府补贴等内容,涉及到个人隐私,信息公开后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不予公开的决综上所述,恳请复议机关依法驳回被答复人的复议请求。

  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被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

  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11日,沈某某等人向姚沟镇人民政府提起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新城村村村通项目政府补贴等信息。姚沟镇人民政府认为沈某某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于2020年8月26日作出不予公开决定。沈某某不服,遂复议。

  以上事实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书等相关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本机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依据上述规定,姚沟镇人民政府应当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本案中,沈某某于2020年7月11日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期间姚沟镇人民政府并未履行延长答复期限程序,直至2020年8月26日方作出不予公开答复,具体行政行为明显违反上述法律关于时效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确认姚沟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26日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违法。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无为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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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专业律师——陈丹丹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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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实践中有延期之情况,但不是很多。两个月后,复议决定下来了。如果你胜了,你就无需再向法院起诉。而对方行政机关败了,也不能向法院起诉。这意味着,如果行政复议你赢了,你就直接赢了,根本不需要像直接走行政诉讼那样漫长的路程。

  其二,行政复议绝大部分案件是实行书面审理的。这就意味着你不需要为了开庭而奔波。行政复议对于原告(申请人)的好处还是比较明显的。

  其三,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不开庭,虽然可以申请听证,但实践中很少,书面审理是常态。书面审理的情况下,原告(申请人)看不到对方的答辩和证据,也无从得知审案人员的心思和观点,这就给原告(申请人)造成了很大的盲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谁知道对方会怎么样?审案人员会怎么想?

  所以,这就要求原告(申请人)一方有比较高深的法律素养:

  第一,必须掌握扎实的行政复议(诉讼)技术。

  这要求原告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系统理论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而不是只看懂了几个法律条文。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就是因为自己随便看了看法律条文然后自己去提起了行政复议,最终搞得“出师未捷身先死”。陈丹丹律师接触的案件太多了,有些案件本来是可以胜的,却因为当事人自己的一知半解(实为误解)好好的断送了光明前程。事后陈丹丹律师想给他们补救都觉得很难。

  第二,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由此产生的预见力、洞察力。

  因为复议案件不开庭,所以你需要能够预见到对方可能会提出怎样的答辩以及复议审案人员如何思考焦点问题,并进而作相应的准备。

  第三,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第一条规定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有些行政案件规定了复议前置,换句话说就是必须先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去法院诉讼。

  为此,陈丹丹律师在此网站,整理已经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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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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