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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时间:2021-07-05 14:34:14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作者:陈丹丹律师

  合农[2013]44号

  各县(市)区农业委员会(农林水务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效设施农业发展步伐,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实践证明,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是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必然要求,是调整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的重要手段,是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安全的有力措施,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设施农业建设初见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设施农业发展的规模较小、整体水平不高,必须进一步突出农业经济效益,大力推动高效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精心谋划,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加快我市设施农业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加快美好乡村建设,以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物质装备、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设施园艺业为重点,充分发挥我市资源丰富和省会城市消费市场两大优势,加大政政策扶持力度,创新经营体制机制,扩大设施农业规模,全面提升设施农业产业效益和产业层次,加快推进设施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和组织化,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现代设施农业强市。

  (二)基本原则。坚持园区带动,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产业和生产种类,建设与之相适应的设施类型,做到设施、技术、品种相适应;坚持规模发展,集中开发,实现设施农业集中连片建设;坚持环境友好,发展设施农业与农业生态环境同步推进,实现增产增效和可持续发展;坚持多元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农业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发展设施农业。

  (三)主要目标。从2013年起,全市每年新增设施农业面积5万亩以上。力争到2017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60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0%以上。

  三、发展重点

  根据设施农业发展特点,突出抓好优势产业、优势基地和市场经营主体建设。

  (一)重点产业。突出抓好设施蔬菜、设施瓜果、设施食用菌、设施花卉等四大主导产业。设施蔬菜产业重点加快智能温室、标准钢架大棚建设,力争发展到25万亩。设施瓜果产业重点发展设施草莓、设施葡萄、设施西甜瓜等特色产业,力争设施草莓面积发展到20万亩、设施西甜瓜发展到5万亩、设施葡萄面积发展到5万亩。设施食用菌产业重点加强生产设施更新步伐,力争设施食用菌面积发展到2万亩。设施花卉产业重点发展适宜的高档鲜花、盆花、盆景等观叶、观形品种,力争设施花卉面积突破3万亩。

  (二)重点布局。围绕“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几镇一品",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突出区域特色和规模优势,优化整合各种资源,打造“两环五带十区"设施农业规模基地。两环以环城和环巢湖区域集中连片建设为重点,按照“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的建设原则,集中建设发展一批设施蔬菜、瓜果、花卉生产基地。五带以长丰北部、合铜路、店白路、店忠路、环湖北岸为重点,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依托现有发展基础,按照以点连线、以线连片、以片连带建设原则,发展一批“千亩连片、千栋连建"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十区以肥东长临河和撮镇、肥东牌坊和元疃,巢湖市中和柘皋,庐江同大和郭河、庐江庐城和万山,长丰水湖、杜集、左店和夏塘,肥西花岗和上派,肥西三河和严店,包河大圩和牛角大圩,庐阳三十岗和大杨等为重点,以现有的省、市现代特色农业园区为载体,按照集聚、集群、集约的建设原则,发展10个面积在万亩以上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

  (三)重点工程。自2013年起,在“两环五带十区"重点规划布局范围内,集中资金、集中力量、集中投入,按照七个一标准,即:一个育苗中心、一个冷凝加工包装中心、一个门楼、一条中心水泥路、一个示范标牌、一个核心园区和一个检测室,重点建设20个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设施农业产业园,促进设施农业提档升级。

  (四)主体培育。加强对具有集聚资源、引导生产、深化加工、带动农户、促进升值的加工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等市场竞争主体的培育,不断提高设施农业的组织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作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强化责任考核,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设施农业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优化政策环境。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协作,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项目与设施农业项目结合起来,加强设施农业的沟、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55号),落实设施农用地和附属农用地政策。设施农业生产用水用电与农业用水用电同价。将设施农业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降低设施农业自然风险。

  (三)加大扶持政府。完善合肥市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继续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对设施农业发展予以扶持,引导和促进设施农业向高端、高效产业发展。

  (四)创新经营机制。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促进土地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创新投入机制,筑巢引凤,吸引工商资本投资设施农业开发,形成多种生产要素向设施农业集聚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完善产业经营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增强龙头企业对农产品的销售能力、对产业发展的引导能力、对农户的带动能力,推进设施农业加快发展。

  (五)探索发展模式。坚持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农业设施,实行自主经营或与农民专业合作和种植大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允许投资者以出租的方式,将农业设施租赁给种植大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努力创新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领域开发建设的路径,破解农民投资设施农业资金不足的瓶颈,加快设施农业发展。

  (六)强化科技应用。加强与市内外农业科研院所的合作,深入开展设施农业关键技术创新研究。积极开展设施农业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设施农业技术培训,着力培育一批管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带动范围广的设施农业生产主体。

  (七)健全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建立设施农业技术指导组,与重点基地挂钩,开展技术服务和培训。要引导和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要建立设施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和运行机制,开展市场和技术服务。

  (八)建立考评制度。将设施农业发展纳入年度农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考评,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年度目标建设任务的完成。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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