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如果行政机关发布的房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通知及所附的实施方案均没有强制实施的相关条款内容,行政机关也明确表示该方案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同意签订房屋征迁安置协议,政府不会对其实施征迁,则该通知及方案不产生强制力,一般不具有可诉性。——(2019)最高法行申13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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