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网,我们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问答之一

时间:2021-03-09 15:34:06  来源:www.ah64580.com  作者:本网编辑

  1、什么是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城中村的土地性质依旧为集体土地(或部分为国有土地)。
      城中村和棚户区最大的不同还在于两者本身的土地性质的不同,城中村属于城市中的农村,其土地性质本身是属于集体土地,而棚户区一般为国有土地。       

  2、补偿标准:

  城中村虽然在城市规划区内,但是其土地性质仍然是集体土地。那么对于城中村的房屋,补偿标准是按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呢?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结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城中村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如果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是可以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即,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

分享到:
上一篇:2020年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细化项目任务表
下一篇:【非本村村民宅基地补偿安置】最高法裁判: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房屋后将户籍迁入,长期在宅基地上居住生活,应享受村民补偿安置待遇
  知名律师推荐
    陈丹丹律师
    陈丹丹律师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电话:(微信)18326659757
    地址:皖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律师简介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互联网,旨在促进法律传播,若侵君权利,请来电告之。
联系电话:1832665975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陈丹丹律师办公室1512-1514) QQ:1010893742
Copyright @ 2019 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网 信箱:1010893742@qq.com 皖ICP备19005806号

皖公网安备 3401220234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