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批复一般是行政机关针对村集体自主确定的改造范围、改造模式等内容所进行的确认,该批复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拆除房屋或征收宅基地的法律效力,未实际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020)最高法行申6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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