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评估报告能否行政诉讼?
被拆迁人对分户评估报告本身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
陈丹丹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分户评估报告属于“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即“过程性行为”不可诉。
但是在审理征收决定或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法院也会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报告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查,即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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