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网,我们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陈丹丹律师说

行政诉讼二审必须要求开庭审理吗?

时间:2023-11-15 17:04:09  来源:www.ah64580.com  作者:国陈

  网友咨询:行政诉讼二审必须要求开庭审理吗?

  陈丹丹律师:行政诉讼二审一般要求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原则,不开庭审理是例外。

  采用不开庭审理必须同时满足“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两个程序要件以及实体要件“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分享到:
上一篇:发了《限期拆除决定》可以直接进行强制拆除吗?
下一篇:行政案件开完庭多久出判决书?
  知名律师推荐
    陈丹丹律师
    陈丹丹律师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电话:(微信)18326659757
    地址:皖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律师简介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互联网,旨在促进法律传播,若侵君权利,请来电告之。
联系电话:1832665975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中侨中心C座15楼(陈丹丹律师办公室1512-1514) QQ:1010893742
Copyright @ 2019 陈丹丹征地拆迁律师网 信箱:1010893742@qq.com 皖ICP备19005806号

皖公网安备 3401220234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