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接到《履行法定职责申请》后,应该在2个月内履行职责或作出回复,如果不履行也不回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行政复议也可以行政诉讼。
如果行政机关对《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作出了回复,但是申请人对行政机关的回复有异议,可以针对回复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就会对行政机关的回复进行审查,如果回复的内容不合法,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还会撤销回复,责令重新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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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2007〕第499号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