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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房票安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10-16 17:34:46  来源:合肥市新站高新区  作者:国陈

  2023年6月29日,《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房票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拓宽安置渠道,丰富征地征收住房安置补偿方式,缩短安置过渡期,加大市场化安置力度,促进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提升安置效率和水平,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个性化安置需求,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借鉴合肥市其他区县工作经验,我区拟于组织实行房票安置工作。

  二、出台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房票是近年来产生的新的补偿方式,是房屋征收过程中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的衍生品,是介于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之间的一种补偿方式,同时具有两者的功能,既可以充当货币进行流通使用,又可以抵扣安置面积完成产权调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十一条规定了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这两种方式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往往会将补偿款用于他用,最后被征收人难以支付购房款,从而实现不了安置的目的;采用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给被征收人带来过渡周期长的困扰,且不能满足被征收人对楼盘个性化的需求。两种补偿方式的弊端在实际生活中容易激发政府与拆迁户之间的矛盾,为了更好地解决房屋征收中的难题,房票安置作为一种全新的补偿方式便孕育而生,兼顾前两者的优点,同时凸显了自身的特色。

  (二)总体考虑。房票作为一种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载明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补偿价值,持有人在购买商品住房时以房票票面金额进行结算,剩余房票仍可结算现金。以房票的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作为进行产权调换的方式之一,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被征收人提供安置房源,给予公平的补偿,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规定。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房屋安置方式,更好改善安置对象住房条件,加快安置进度,多元化途径解决群众诉求,加快群众回迁安置速度,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起草过程

  2023年2月,新站区建设发展局撰写了《实施方案》(初稿),并在3-4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与区财政局、五大社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群众代表等商讨具体条款并修改完善。

  2023年4月,新站区建设发展局就《实施方案》向管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并进行了修改完善。会后,新站区建设发展局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实施目的,主要包括意义、目标等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安置方式,更好改善安置对象住房条件,加快安置进度,多元化途径解决群众诉求。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房票价值确定、房票使用、房源超市的建立、使用期限。

  房票实行实名制。房票开具对象原则上为:所在社区的安置房存在缺口,且不接受调剂安置的被征迁户。房票安置是实物安置的补充方式,将安置房屋的补偿金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迁户的结算凭证。房票持有人可以购买新站高新区管委会搭建的“房源超市”内成套住宅商品房。房票兑付期限为二年,自开具之日起算。房票持有人凭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房票等额价值部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超出部分自行承担。纳入超市房源的房屋,原则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案场成交价基础上,额外给予持房票成交客户一定优惠。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资金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区建设发展局负责房票安置管理、“房源超市”搭建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结算和发放。区纪检监察工委和审计中心根据职能职责履行监督责任。各社区管委会作为安置实施单位,负责房票安置实施工作。房票不得转让、买卖、赠予、抵押、质押。安置实施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安置相关政策,对弄虚作假、套取安置补偿资金,或者擅自突破政策标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参与房票结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哄抬房价,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延期交付房屋、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清退,取消参与房票结算资格,同时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对于造成损失的,企业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创新亮点

  实施方案用发放房票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凭借房票所载金额到房源超市按市场价格购买房屋的形式,保证了被征收人更加及时取得安置房屋的权益,拓宽了征收安置渠道,解决了政府没有安置现房及时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的难题。实施方案第十一条“房票持有人凭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房票等额价值部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超出部分自行承担。”的规定也从政策上保证了被征收人所享有的税收优惠。

  七、保障措施

  积极落实《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做好“房票安置”政策解读和宣传,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二是多部门协同,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三是按照既定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房源,加快房源超市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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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丹丹律师
    专长:征收拆迁、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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