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决定依法征收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块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具体征收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块项目。
二、征收范围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块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城西桥街道房屋与附属物。
三、征收部门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西桥社区服务中心。
五、征收期限
自征收公告之日起90日内(2022年2月16日至5月16日)。
六、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高新区块项目城西桥街道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已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被征收人应在征收搬迁期限内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清空房屋,完成搬迁。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依法依规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收回。
八、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补偿决定,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行为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