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丹律师助力!曹女士分家析产案胜诉,获判补偿40余万元
陈丹丹律师近期办理了一起关于离婚后分家析产的民事诉讼案 件,我们的当事人曹女士在该起案件中取得了最终胜利,这份判决不仅对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今天,陈丹丹律师想与大家分享这场胜诉背后的法律智慧。
案件背景:婚姻终结后的安置房权益之争
曹某与段某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结婚,2023 年 2 月 15 日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段某户内因拆迁安置获得 165 平方米的房屋,其中包括曹某作为安置人口应享有的 45 平方米安置份额。然而,在离婚后,曹某的安置份额一直未得到明确分割和确认,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曹某多次与段某及其家人协商未果,无奈之下,于 2024 年委托陈丹丹律师代理此案,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在段宗斌户内的安置房份额,并请求分割相应的财产。
案件核心点:安置房权益的法律界定与分割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曹某作为安置人口的权益界定以及安置房的分割问题。根据《高新区新农村建设安置人口界定三榜公示表》以及相关拆迁安置政策,曹某作为段某户内的安置人口,依法享有 45 平方米的安置份额。其中,30 平方米为产权调换面积,15 平方米为集资购房补贴面积。然而,段某、段某儿子以及第三人段某父亲均对曹某的安置份额提出质疑,认为案涉房屋权属关系复杂,目前未能进行产权登记,权属不明,不具备分割条件。
律师的策略与努力:法律智慧的体现
曹女生的代理律师陈丹丹通过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案件事实,精心制定了诉讼策略。首先从曹女士作为安置人口的合法性入手,详细梳理了拆迁安置政策,证明曹女士在拆迁过程中作为家庭成员的合法地位。其次,针对被告提出的“权属不明”“不具备分割条件”等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强调曹女士的安置份额是基于其作为被安置人口的身份,而非房屋产权归属。
在庭审过程中,陈丹丹律师积极举证,详细阐述了曹女士作为安置人口的合法依据以及其应享有的安置份额。通过出示《高新区新农村建设安置人口界定三榜公示表》、《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等关键证据,清晰地展示了曹女士在拆迁过程中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同时,陈丹丹律师还对被告提出的“重复起诉”“权属不明”等抗辩理由进行了逐一驳斥,有力地维护了曹女士的合法权益。
胜诉判决
经过审理,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确认曹女士在段某户内享有 45 平方米的安置份额,并责令段某、段某儿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曹某拆迁面积对价 405889.2 元。法院认为,曹某作为安置人口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其安置份额对应的拆迁面积对价应当予以确认和分割。同时,法院驳回了第三人段某父亲要求确认段某户内 165 平方米拆迁安置利益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
结语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曹女士带来了公正的结果,也为其他面临类似困境的人提供了法律维权的范例。代理律师的专业努力和法院的公正审判,共同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